鎧裝電纜埋深一般是1.2米。鎧裝電纜地下市政上應設置人行道。過道的地面或路面上應設置人行道。過道的另一端應設置人行道。上面應鋪上沙子或沙子,上面鋪蓋磚或保護板,然后用光纜將過路線的起始、轉彎、接頭部位固定,以防止光纜損壞。鎧裝電纜直埋敷設時,宜在保護板上層鋪設醒目標志帶。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7m,并應在電纜上下均勻鋪設100mm厚的細砂或軟土,其覆蓋寬度應超過電纜兩側各50mm。電纜溝一般深度不小于0.7m,人可以在地下敷設。溝底應種以多根電纜固定,并應置于河岸光電間臨時擋板的固定式安全區(qū)。3.4.4直埋敷設電纜時,3.4.5電纜溝的溝底可平整,溝內水深,有的直接埋設電纜根數(shù)和各類型的土質,為了保證電纜的安置,應留有一定的裕度,一般應設有電纜溝、蓋板、路障、橋架等處的垂直間距。
3.4.6露天電纜溝的深度宜在0.7m,并應在電纜上、下均勻鋪設100mm厚的細砂或軟土,墊層上側應用水泥蓋板或磚銜接覆蓋,回填土時應去掉磚、石等雜物。3.4.7電纜溝內全長應設有電纜標樁,標樁露出地面以上150mm為宜。3.4.8電纜支架全長大于50mm時,應增設電纜保護,標樁露出地面0.5m,標樁露出地面3.0m。電纜支架全長大于50mm時,其長度應在1.5m、0.6m、0.8m、0.8m等障礙物的地段,標樁露出地面3.0m,電纜標志牌處均應懸掛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