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電纜電力電力電纜的加強標準是:GB/T 9330-2008《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5kV(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 第1部分:額定電壓1kV(Um=1.2kV)和3kV(Um=3.6kV)電纜》。阻燃電纜是在規定試驗條件下,試樣被燃燒,在撤去試驗火源后,火焰的蔓延僅在限定范圍內,殘焰或殘灼在限定時間內能自行熄滅的電纜。根本特性是:在火災情況下有可能被燒壞而不能運行,但可阻止火勢的蔓延。通俗地講,電線萬一失火,能夠把燃燒限制在局部范圍內,不產生蔓延,保住其他的各種設備,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所以,阻燃電纜是用于廠礦、城鎮、集鎮、村莊等人口密集地區。阻燃電纜是在火災情況下能夠保持一定時間安全運行的電纜。耐火電纜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地下鐵道、地下街、大型電站及重要的工礦企業等與防火安全和消防救生有關的地方,例如,消防設備及緊急向導燈等應急設施的供電線路和控制線路。耐火電纜的主要結構是:在導體與絕緣層之間擠包一層云母帶,將導體與絕緣層之間的空隙隔開,以減小材料成本,使構件減少。
它具有耐火、耐熱、耐溶劑、防潮、耐酸堿等腐蝕性氣體,并以此為原則,用于對耐火電纜提供特殊要求。三、阻燃電纜與不燃性建筑材料的區別防火電纜按其燃燒性能劃分的標準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級、三級三級,三級各種消防級別。阻燃電纜的基本結構1、阻燃電纜的基本結構一般是:導體、絕緣層、填充料(鎧裝)、外護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