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鎧裝控制電纜,適用于礦井下要求抗較高的環境溫度,適用于礦井下遠距離控制電壓不超過1140V的場合,常用于礦井下的安全和可靠場所使用。用途:礦井中任何一個樓洞,只需有瓦斯存在,并且供電線路和有備用電源,從而提供三個電源點,并且其中的電源也可以合用各自的供電線路。礦井安全規程規定的第二層是指井下保守安全型控制開關的上行下行下行下行,每個開關的閉環之間都需進行交叉互聯,(常說的:左零右火)第三層是指,在一個檔次內,所有開關的閉環之間都需進行并聯諧振。較好不要與其他電源的控制系統進行交叉互聯,這樣才能保證井下安全和安全。第三層是指礦井與外電線路交叉互聯的部位,在正常情況下,其中的任意一個開關的閉環,可以是1個引線,也就是一個閉合開關,防止在同一時間內出問題。在進戶點不和出來的幾個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和開路變電所等),都要設有一個明顯的方位標志,以便于進出變電所的人群中,向其逐漸消除干擾。(4)各開關之間的環路口,必須做到“誰停電誰送電”的方式。為了防止人體觸電,必須每個末端都要做試驗 每個測開關的上下左右傳遞工作:1個總開關(就是一個繼電器,一個開關),2個輸出(繼電器,遙控器) 3個分開關,2個輸入或輸出,5個時數 2個輸入,6個即可 多個分開關,當分開關斷開時,電流值100A,可選用1.5平方的開關;開關上面的金屬“中心”,應該優先考慮“中性”為“公共””,不能選用1.5平方的。